國內商標注冊
商標注冊流程圖>> 商標注冊申請詳細講解
一、讓您放心的保障:
(1).感謝您選擇我們網站,注冊申請前請先確認我們公司及網站的代理資質。
(2).我公司是具有經國家公商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資質的代理機構,請登錄國家商標局網站:http://sbj.saic.gov.cn/sbdl/zmd/,在“代理機構名稱”一欄:輸入“平湖市信義商標代理”,既可查詢到我公司信息。
(3).《義標網》是我公司名下直屬網站,并非個人代理店,盡請查看檢
索本網站頁尾各項備案的信息檔案。
二、選擇我們的理由:
(1). 專業的知識:本網站工作人員均為從業多年的專職商標代理人,有著豐富的操作經驗和專業的判斷水平,已為數以千計的企業提供各項商標代理服務。
(2). 嚴格的保證:嚴謹有序的申請注冊流程成就高效的服務,從商
標的認知→標識的設計→材料的準備→證書的收寄。我們都將嚴格保證,保證受理書和注冊證等證書均領取自國家商標局,絕無造假。
(3). 鄭重的承諾:價格全透明,開具正規發票,無任何隱性收費,
交納的注冊申請費用,為整個商標申請注冊流程的全部費用,無后期補交收費(包含官費、代理費,但不包括駁回復審或異議答辯等費用)。
三、商標申請存在以下風險
(1).商標查詢存在空白期:現在查詢的國家商標局數據庫材料均是4-6個月之前的申請,所以這4-6個月屬于查詢空白期,有可能在空白期內出現相同或者類似的商標,這是無法避免的。這種情況客觀存在,但幾率不大,請您以客觀的心態面對此類情形。
(2).商標的前期查詢:商標查詢是指代理人為您檢索您創意的商標是否有申請在先商標跟您相同或者近似,查詢結果僅僅表明代理人自己的判斷,受專業知識和代理經驗的限制,因此代理人的專業和經驗尤為的重要。請不要被某些虛假承諾所誤導,國家商標局的前期審核案例,是判斷您商標是否最終能否順利通過的最重要依據。
四、申請須知問答
(1). 以前只提供身份證就可以辦理,現在為什么不可以?
答:因為以前大量惡意搶注現象,造成了商標審查大量積壓,而真正需要商標的客戶遲遲拿不到審查結果,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國家商標局針對這些情況,于2007年2月份作出了取消個人只用身份證就能辦理申請的決定。但目前提供個體營業執照的經營戶,還是可以用個人名義申請。
(2). 注冊一件商標多久能拿到商標注冊證?
答:除了個體戶,其他主體單位在材料提交兩個工作日后即可受理成功。個體戶目前還不具備網上提交的資格,10個月左右出初審結果的時間和其他主體一樣。初審結果有兩種:一是被駁回;二是初審通過。駁回的商標可視駁回原因進行分析是要放棄還是復審。初審通過的商標再要有3個月公示期,如在這三個月內有人提出異議,則要針對異議材料進行分析是否要做答辯(此情況極少);如在這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即表示順利通過,屆時商標證書會在1個月左右下發。
(3)商標注冊不成功退款嗎?
答:不退款。因為國家商標局是收到費用后再受理并審查的,沒有退款程序。請您仔細閱讀該條款。
(4). 商標注冊申請找你們代理能保證成功嗎?
答:不能。任何商標申請都存在風險,委托我們代理只能幫您降低風險。
五、商標注冊申請材料的準備
1.個人(自然人)名義申請商標填寫以下內容以及提供的資料
(1)身份證、個體戶執照(年檢有效)掃描件或傳真件,簽字有效;
(2)商標標識:黑白或彩色,jpg格式;
(3)依據分類表選擇產品或服務項目,先選擇所屬的大類,再在大類中選擇具體項目。
2.公司及其他名義申請商標填寫以下內容以及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年檢有效)掃描件或者傳真件,加蓋公章有效;
(2)商標標識:黑白或彩色,jpg格式;
(3)依據分類表選擇產品或服務項目,先選擇具體的大類,再在大類中選擇具體項目。
六、商標受理通知書、注冊證樣本
七、商標注冊申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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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證書,受理書領取垂詢電話: 0573-85113533
變更名義地址
如何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刪減商品或服務項目/變更代理人
2009年01月10日 來源: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一、簡要說明
商標核準注冊之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的指定商品。
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辦理轉讓手續。
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生轉移。
二、辦理途徑
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有兩條途徑:
1、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三、變更的書件格式
變更的書件格式有四種:《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書》、《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
申請人應根據辦理的具體事項填寫相應的申請書:
1、需要變更名義或者地址的,應當填寫《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如果商標注冊人或者申請人同時申請變更名義和地址,填寫一份申請書即可;
2、需要刪減注冊商標或注冊申請中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的,應當填寫《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書》,但不能對商品或服務項目加限定或修飾詞句;
3、需要就商標局檔案中記錄的代理人進行變更的,應當填寫《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
4、如果發現注冊書件或者申請書件中有錯誤需要更正的,應當填寫《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這里所說的需要更正的錯誤僅限于申請書件中的個別文字錯誤。
四、辦理申請的三個步驟
(一)準備申請書件
1、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變更申請書(根據申請辦理的具體內容選擇書式);
(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或者提交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變更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辦理變更手續的,每一件商標(每一注冊號)應填寫一份變更申請書,并加蓋申請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文件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來辦理的,只須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即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變更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企業的,應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部門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事業單位的,應當出具事業單位登記機關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證明上的變更前名義和變更后名義應當與申請書上變更前名義和申請人名稱相符。 外國企業或外國人僅需變更其中文譯名的,應提供該外國企業或外國人申請變更中文譯名的聲明。
(5)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其申請人名義的變更,也應按照上述規定辦理。
(6)申請變更地址的,不需附送變更證明,但自然人跨國籍變更地址的情況除外。
(7)自然人跨國籍變更地址的,申請時應提交其在現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
(8)如果申請變更的商標是共有商標,還應提交以下書件:
A、申請變更共有商標代表人的,填寫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還應當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變更的聲明。
B、申請變更共有商標共有人名義的,無論是變更所有的共有人名義還是變更部分共有人名義,或是變更共有商標代表人的,都應在申請書上填寫所有共有人的名稱。其中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應寫在申請書的第一頁上,其他共有人名稱應寫在申請書的附頁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寫地址。
C、代表人名義、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將變更后的代表人名義、地址寫在申請書第一頁的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欄目中,將變更前的代表人名義、地址寫在申請書第一頁的變更前名義、變更前地址欄目中,并應附送相應的變更名義證明。如果代表人的名義、地址沒有發生變更,申請變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義,則申請書第一頁上的變更前名義、變更前地址欄目不必填寫。
D、其他共有人名義發生變更的,應在申請書附頁的變更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和變更后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以下簡稱變更前名義列表和變更后名義列表)分別填寫變更前共有人名稱和變更后共有人名稱,并附送相應的變更證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義沒有發生變更,也應將沒有變更的共有人名義分別填寫在申請書附頁的變更前名義列表和變更后名義列表中。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直接辦理的,申請人在商標注冊大廳的申請受理窗口提交申請。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變更規費
每件變更申請應繳納規費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費。
五、注意事項
1、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
2、變更申請提交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變更申請,商標局給發出《受理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給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3、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將發出補正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變更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
4、變更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發給申請人變更證明,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5、變更申請被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的,商標局將發出《視為放棄通知書》或《不予核準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6、共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后,變更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應申請補發證明。
7、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申請的,商標局將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9、變更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異議、異議復審、駁回注冊復審申請的代理人的,須直接向相關部門提交變更申請,變更、轉讓、續展、注銷申請的代理人不能通過《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實現變更。
六、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2010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轉讓注冊申請
如何申請轉讓注冊商標/注冊申請
2009年01月10日 來源: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一、簡要說明
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二、辦理途徑
申請轉讓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ㄒ唬┪性谏虡司謧浒傅纳虡舜頇C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三、轉讓的書件格式
轉讓的書件格式只有一種,即《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四、辦理申請的三個步驟
?。ㄒ唬蕚渖暾垥?/span>
1、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 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 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轉讓人或受讓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每一件商標(每一注冊號)的轉讓應提交申請書1份,并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印章或簽字,由受讓人辦理有關手續;
(3)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轉、受讓人雙方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單位的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并加蓋單位公章或由自然人簽字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辦理移轉申請的不必提供轉讓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但應提供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受讓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來辦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并提交轉讓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和受讓人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即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要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注意下列事項:
A、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受讓人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負責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B、個人合伙可以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文件登記的字號作為受讓人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商標轉讓申請。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俸匣锶说纳矸葑C;
?、跔I業執照;
③合伙協議。
C、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俸灱s人身份證;
②承包合同。
D、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俳洜I者的身份證;
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F、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商標轉讓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受讓人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G、對于自然人受讓人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商標轉讓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權的,由商標局撤銷核準商標轉讓。
(5)辦理商標移轉的,如果轉讓人不能蓋章,受讓人應提交其有權接受該商標的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例如,企業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記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應證明商標權由受讓人繼受,登記部門應證明原注冊人與受讓人的關系、原注冊人已經不存在的現實狀態;因法院判決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法律文書上的被執行人名稱和接受該商標的企業名稱應當與申請書中的轉讓人名稱和受讓人名稱相符。
?。?)如果申請轉讓的商標是共有商標,還應提交以下書件:
A、商標由一個人所有轉讓為多個人共有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受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當填寫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后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B、商標由多個人共有轉讓為一個人所有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轉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填寫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受讓人名稱和地址填寫在相應的欄目中,并加蓋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C、因共有商標的共有人發生改變(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減少)而申請轉讓的,在填寫申請書時,應將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填寫在申請書的轉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中,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稱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申請書的受讓人名稱和地址欄目應填寫轉讓后的代表人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轉讓后的代表人印章,轉讓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后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附頁列表中不需填寫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ǘ┨峤簧暾垥?/span>
1、直接辦理的,申請人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ㄈ├U納轉讓規費
每件轉讓申請需繳納轉讓規費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費。
五、注意事項
1、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轉讓注冊商標申請不應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
2、轉讓申請提交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轉讓申請,商標局給受讓人發出《受理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注冊人地址給注冊人(外國及我國港、澳、臺地區的注冊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給受讓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3、如果轉讓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給受讓人發出補正通知(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轉讓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
4、轉讓申請核準后,直接辦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對于注冊商標,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 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轉讓申請被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的,商標局發出《視為放棄通知書》或《不予核準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6、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7、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將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六、特別聲明
?。ㄒ唬┮陨蟽热莶皇菄夜ど绦姓芾砜偩只驀夜ど绦姓芾砜偩稚虡司值恼桨l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ǘ┮陨蟽热萦?010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續展注冊商標
如何申請續展注冊商標
2009年01月10日 來源: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一、簡要說明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后商標局將予以注銷。
二、辦理途徑
申請續展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ㄒ唬┪性谏虡司謧浒傅纳虡舜頇C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三、續展的書件格式
續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種,即《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四、辦理申請的三個步驟
(一)準備申請書件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 注冊證復印件
?。?)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5)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異議的商標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復審、異議復審訴訟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我局將根據異議、異議復審或訴訟的最終結果決定是否核準續展,如商標最終被不予核準注冊,我局將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申請費用可以辦理退還。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直接辦理的,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ㄈ├U納續展規費
每件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2000元。如果是在寬展期內提交續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500元的延遲費。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費。
五、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2、如果續展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
3、續展申請被不予核準的,商標局發出《不予核準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六、特別聲明
?。ㄒ唬┮陨蟽热莶皇菄夜ど绦姓芾砜偩只驀夜ど绦姓芾砜偩稚虡司值恼桨l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2010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補辦注冊證
如何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
2009年01月10日 來源: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一、簡要說明
《商標注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商標注冊人應向商標局提出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及時申請補發。
二、辦理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企業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辦事處辦理)。
三、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ǘ┥暾埲酥苯拥缴虡司值纳虡俗源髲d來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在交費窗口繳納申請規費
四、申請書件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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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
2、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具體要求
1、申請書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2、補證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義、地址應與現商標注冊人一致;商標注冊號、類別應與原《商標注冊證》一致。
五、規費的繳納
每補發一個《商標注冊證》的規費是1000元。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費。
六、《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商標注冊證》遺失的,如補證申請書件齊備并符合規定,經審查核準后,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發出《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商標注冊證》破損的,申請人在提交補發申請時應將《商標注冊證》交回商標局,如補證申請書件齊備并符合規定,經審查核準后,商標局發出《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
?。ㄒ唬┲苯拥缴虡俗源髲d辦理的,申請人收到商標局的《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后,應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因各種原因沒有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時應提交以下書件:
1、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2、領證單位介紹信;
3、領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ǘ┪猩虡舜頇C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七、注意事項
1、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于聯系。
2、補證與變更名義一起辦理的,如補證申請以變更前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注冊證》名義為原商標注冊人;如補證申請以變更后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提出的,補發的《商標注冊證》名義為變更后的商標注冊人。如原商標注冊人公章已作廢的,在申請書上可以加蓋變更后商標注冊人的公章,但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
3、補證與轉讓一起辦理的,如補證申請以轉讓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注冊證》名義為轉讓人;如補證申請以受讓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注冊證》名義為受讓人。
4、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如申請人在辦理補證申請6個月后還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可向商標局免費查詢;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負責向商標局查詢。(詳見“如何辦理商標申請后的查詢”)
八、特別聲明
?。ㄒ唬┮陨蟽热莶皇菄夜ど绦姓芾砜偩只驀夜ど绦姓芾砜偩稚虡司值恼桨l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ǘ┮陨蟽热萦?010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使用許可合同備案
如何辦理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注冊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變更/提前終止申請
2009年01月10日 來源: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一、簡要說明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許可人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手續可以自行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或者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后,許可人或被許可人名義變更,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的,應當辦理注冊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變更/提前終止申請。
二、辦理方式
(一)申請人可以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商標注冊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 → 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在交費窗口繳納備案規費。
三、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的辦理
(一)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一件注冊商標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應提交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由許可人辦理。
2、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應當同時附送相應的中文譯本,并由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章確認;
3、許可人、被許可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許可人或被許可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如身份證等);許可人或被許可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加蓋申請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許可人或被許可人為外國及我國港、澳、臺地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能夠證明許可人有效存續的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文件使用外國文字的,應提供中文翻譯件。
4、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自行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5、再許可的,還應提交主許可和前次許可的所有許可人含有同意進行再許可內容的許可合同或授權書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
(二)具體要求
1、所有書件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備案申請書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2、許可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簽字;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加蓋公章;當事人為外國或我國港、澳、臺地區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簽字。
3、共有商標申請許可合同備案,備案申請書可以僅由代表人簽署,但應提供全體共有人簽署的授權文件,同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由全體共有人簽署。
4、申請書的填寫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書上的許可人名稱、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應與《商標注冊證》上的注冊人名義、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完全相同。
(2)許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不得超出《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過《商標注冊證》上的有效期限。
(4)如屬于再許可的,應在是否再許可項選是。如不屬于再許可的,應在是否再許可項選否。
(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1、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及其注冊證號碼。
2、許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務范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
4、許可使用商標的標識提供方式。
5、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的條款。
6、被許可人在其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規費 每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收取規費300元。
(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的發放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經審查書件齊備,符合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有關規定的,商標局予以備案,直接辦理的,以郵寄方式將備案通知書發給申請人;委托代理組織辦理的發給代理組織,由代理機構轉交申請人。
(六)注意事項
1、只有注冊商標才能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許可人必須是注冊商標所有人或者是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授權的許可人,被許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手續由許可人辦理。
3、通過一份合同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多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商標的數量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但可以在一次性提交多份申請時只報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原件,其他申請提交合同復印件,并指明合同原件所在。
4、通過一份合同許可多個被許可人使用一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被許可人的數量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但可以在一次性提交多份申請時只報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原件,其他申請提交合同復印件,并指明合同原件所在。
5、再許可辦理的注意事項。
商標注冊人可以在許可合同中授權被許可人將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可以出具相應的授權書,授權被許可人將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辦理再許可的,主許可和前次許可均應辦理備案。被許可人再許可第三方使用注冊商標的,應提交其與原許可人簽訂的含有允許其許可第三方使用內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許可人出具相應的授權書。上述合同或授權書已在商標局備案的,許可人辦理新的再許可備案時,仍應提交上述合同副本或授權書的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屬于多重再許可的,許可人辦理再許可備案時,應提交該商標從第一次許可使用到本次許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權書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
6、商標轉讓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時,不能以受讓人名義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過受讓方式獲得商標專用權的,許可期限起始日期不得早于商標轉讓公告日期。
7、對不符合要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許可人予以補正。許可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商標局指定的內容補正后連同補正通知書一并通過郵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標局。
8、依法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一旦按照約定時間和條件生效,即對合同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否備案,對合同本身法律效力并無影響。但是,如果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時,明確約定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經商標局備案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的除外。
9、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2期《商標公告》上,主要刊登內容為:商標注冊號、商標、許可人與被許可人名義、許可使用商品、許可使用期限等。
10、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手續是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有關書件寄交給商標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轉交申請人。
四、注冊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變更/提前終止申請
(一)許可人或被許可人名義變更的辦理:
1、應提交的書件
(1)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變更/提前終止申請書,在申請項目中寫明變更許可人或被許可人名義,并寫明原名義和變更后名義;
(2)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原件;
(3)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自行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注意事項
(1)無論是許可人還是被許可人名義變更,均應由許可人提出申請;
(2)許可合同變更只能變更許可人或被許可人名義,不能變更許可合同條款、期限、許可商品等內容。許可使用商品、期限及其他條款發生變更的,應重新辦理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許可使用商標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也應重新辦理許可合同備案申請。
(3)只有在許可合同備案被準予備案后,才能提出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變更申請,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變更/提前終止申請書上必須填寫備案號。
3、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提前終止的辦理:
(1)填寫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變更/提前終止申請書,在申請項目中寫明提前終止;
(2)提供雙方簽訂終止協議或終止的相關法律文件。
(3)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4、注意事項
(1)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提前終止申請應在雙方簽訂終止協議或法院及仲裁機關做出終止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
(2)協議提前終止的,應當在協議中明確提前終止的時間。
(3)共有商標申請許可合同提前終止,申請書可以僅由代表人簽署,但應提供全體共有人簽署的授權文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協議也應當由全體共有人簽署。
(4)只有在許可合同被準予備案后,才能提出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提前終止申請,商標許可使用合同變更/提前終止申請書上必須填寫備案號。在許可合同被準予備案之前,申請人可以申請撤回許可合同備案申請。
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示范文本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注冊的使用在 類 商品上的第 號 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 類 商品上。
二、許可使用的形式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
五、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并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七、注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
八、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九、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違約責任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自簽定之日起三個月,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許可被許可人(乙方)
?。ê炚拢?(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年 月 日
六、再許可授權書(范本)
再許可授權書
我/我單位同意 將第 號商標再許可給 使用,許可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許可商品/ 服務為:第 類的 。
七、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2010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補發證明文件
1、申請辦理補發注冊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應當提交《補發注冊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書》,通過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還應該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2、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企業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等文件);
3、申請辦理補發注冊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的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申請書的注冊人名義后面標明其身份證號碼,并且應當附上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共有商標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以共有商標代表人的名義申請辦理;
4、補發注冊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書填寫的商品/服務的類別/服務的類別、商標注冊號的填寫應當與原商標注冊證上的商品/服務的類別一致;
5、補發注冊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書應當明確填寫補發證明事項,每份申請只能填寫一個補發事項。例如,有一件商標曾經變更、轉讓、續展過,而且需要同時補發多種證明文件時,應當分別向商標局提交多件補發證明的申請書。如果該商標曾經多次變更/轉讓/續展,還應當在申請書上注明此次申請所需補發的證明事項(變更/轉讓/續展)和補發證明事項時間;未加以說明的,商標局將視此次申請要求補發的是最后一次變更/轉讓/續展證明。
撤銷商標申請
如何申請撤回商標注冊申請
國家工商總局門戶網站:www.saic.gov.cn 2009年01月10日 來源: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一、簡要說明
申請人在其申請注冊的商標刊登注冊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撤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二、辦理途徑
申請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有兩條途徑:
1、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三、辦理步驟
1、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查收準予撤回通知書
四、申請書件的準備
申請撤回商標注冊申請的,應提交如下書件:
1、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書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并由經辦人簽字;
2、原受理通知書(不能提交的應注明理由);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的復印件;
4、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在申請書上當面簽字;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五、準予撤回商標注冊申請通知書的發放
1、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書件齊備、符合規定的,商標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準予撤回商標注冊申請通知書。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準予撤回商標注冊申請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六、注意事項
1、提出撤回商標注冊申請的申請,不需要繳納規費,但申請注冊時已經繳納的規費不予退回。
2、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已經注冊的,申請人不能撤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而應當辦理注銷注冊商標手續。
七、特別聲明
1、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以上內容于2010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申請異議答辯
一、簡要說明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監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使相關當事人有機會主張自己的權利。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二、辦理途徑
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有以下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異議人自己辦理。異議人自己辦理商標異議申請也有兩條途徑:
1.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2.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三、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并附異議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2.準備異議書件:包括填寫異議申請書、擬寫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3.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
(二)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2.主體資格證明;
3.在商標注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4.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5.在交費窗口繳納異議規費。
(三)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可從網上下載)、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2.主體資格證明;
3.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中國商標大樓 收發室。郵編:100055)。
4. 通過銀行信匯、電匯方式付款(詳見“八、商標異議規費”)。
四、申請書件的準備
(一)應提交的書件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附有關證據材料,異議理由書應有異議人的簽字或加蓋公章;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可從網上下載);
4.異議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5.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6.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代理委托書應載明代理人代理權限、代理事項及授權日期。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標異議案件中同時代理異議雙方當事人。
(二)具體要求
1.一件商標異議申請只能對一個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每件異議申請書件應提交一式兩份。
2.辦理商標異議申請及相關事宜應當使用中文。異議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其他書件應當字跡工整、清晰,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用打字機打印,有關證據應編排證據目錄及相應的頁碼。
3.被異議的商標及其初步審定號、類別、被異議人(以《商標公告》上的商標申請人為準)的名稱及地址務必填寫清楚;被異議商標是通過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申請注冊的,還需填寫商標代理機構名稱。
4.提出異議的異議人的名稱及聯系方式務必填寫清楚,并在申請人章戳位置加蓋與異議人名義相同的印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須簽字或蓋章)。
5.異議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身份證復印件等。
五、商標異議申請的受理
商標局收到商標異議申請后,經過形式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商標局開具《受理通知書》。異議人直接提交商標異議申請的,商標局直接將《受理通知書》寄發給異議人;異議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商標局將《受理通知書》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六、商標異議申請的補正(非必經程序)
(一)寄發補正通知
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后,發現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補正通知,限期補正。如果是異議人自己提交的申請,商標局將直接給異議人寄發補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商標局則將補正通知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二)限期補正
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在收到商標局發出的異議補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補正內容進行補正,在規定的時限內將已補正的材料和商標局發出的補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標注冊大廳或掛號郵寄至商標局。除要求補交異議書副本以外,其他補正的材料仍須提交一式兩份。
(三)注意事項
1.補正的書件必須加蓋與異議人名義相同的印章。
2.補正的內容一定要按補正的要求填寫清楚、準確。
3.補正的時限為自當事人收到商標局補正通知之日起30天內。當事人應將商標局的發文信封作為收文日的憑證,連同商標局的補正通知一并附上送達商標局。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必須加蓋該商標代理機構的公章。
七、商標異議申請不予受理
商標異議申請有以下幾種情況的,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一)對未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
(二)超出法律規定異議期限的;
(三)商標異議申請中沒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的;
(四)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商標異議規費的;
(五)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補正或未按要求補正的。
八、商標異議規費
每件商標異議申請應繳納規費1000元。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異議申請,商標局收取的異議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異議申請,在商標注冊大廳的繳費窗口直接繳納。
(三)通過郵寄書件辦理的異議申請,必須通過銀行信匯、電匯方式付款。具體要求如下:
1.收款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2.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富力支行
3.帳號:7111410182600018867
4.匯款用途:對×××××××號商標的異議規費
5.匯款人名稱必須與異議人名義相同。
九、注意事項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間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一天。異議期間的最后一天是法定節假日的,可以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通過郵寄的,以寄出封裝該異議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以快遞方式遞交文件的,視為直接遞交。
3.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有相應的證據支持。異議請求和事實依據必須用文字明確表述,以便于對方當事人答辯和商標局審理。如沒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將導致該異議申請不予受理。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交)。
4.通過銀行匯款繳納異議規費的,異議人應將匯款單復印件連同異議申請書一并送交商標局。
5.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為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異議補正及證據提交的要求和時限同樣適用于答辯程序。
6.由于紙質《商標公告》排版的技術原因,在異議期最后一個月提出的異議申請,《商標公告》中還有可能刊登被異議商標的注冊公告,因此,《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被異議商標在異議裁定生效前已經刊發注冊公告的,撤銷原注冊公告,經異議裁定核準注冊的商標重新公告。”每月27日出版的《商標公告》刊登商標異議和異議裁定情況。
7.由于異議人或被異議人的地址發生變化,商標局發出有關異議的通知,郵局無法投遞被退回,商標局將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標公告》上刊登送達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滿30日,該文件視為已經送達。
8.異議人及答辯人向商標局郵寄各項文件,應選擇國家郵政機構,采用函件方式郵寄。采用包裹方式郵寄的,可能會因郵局未能投遞而被退回,導致異議期限延誤。
十、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2010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集體 證明商標申請
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申請
集體商標注冊申請人應具備什么資格?
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的主體資格應是符合《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而依法登記的,且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可以是工業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團組織,而不是單一企業或個體經營者。申請集體商標注冊時應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可以是企業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經依法登記注冊的批準文件。
證明商標注冊申請人應具備什么資格?
除與集體商標注冊人一樣,必須提供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的法律文書證件外,還應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說明申請人對其指定注冊的商品或服務上的特定品質檢測和監督能力的證明文件。
集體商標與證明商標注冊申請需提交哪些材料?
(1) 加蓋印章的特定申請書式;
(2)附送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及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全文,并由申請人摘出要點,形成單一書式;
(3)商標圖樣十份(指定顏色的交送著色圖樣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標圖樣必須清晰,易于粘貼,長和寬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4) 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書式應當使用中文,并用打字機填寫;
(5) 按規定繳納申請與注冊規費。
馳名商標申請
什么是馳名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號令關于《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中第二條明確指出: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 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其中所謂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表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 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 規定中明確指出:
a、馳名商標的涉及地域為“在中國”,即不論其為國內商品或國際商品,其經營所在地為中國,在國外經營的國內外商品(牽扯國際條約的除外)不在此列。
b、相關公眾的解釋中,消費者,生產者或者經銷渠道中的所涉及相關人員在申請過程中為并列關系,即前述商標在三者中的任意一組群體中具有較高聲譽 即可。 另外,近年來,我國司法系統在審理具體案件的過程中也有認定馳名商標的判例屢屢出現。相對于工商管理行政機關的主動認定馳名商標程序而言,司法系統在審理涉及商標案件的過程中對馳名商標的認定被稱為“被動認定”。
申請認定馳名商標所需材料
一、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馳名商標認定過程中所考慮的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國際商標注冊
如何辦理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2009年01月10日 來源: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一)簡要說明
申請人到國外申請注冊商標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盟。
(二)辦理步驟示意圖
準備申請書件→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書件→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注冊費用→領取商標國際注冊證
商標國際注冊辦理步驟示意圖
(三)申請書件的準備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填寫并加蓋公章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
?。?)填寫并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外文申請書
(3)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如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展等后續業務,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商標圖樣兩張。若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2、外文申請書的選擇
?。?)僅指定純協定國用表格 MM1
(2)僅指定議定書國家用 MM2
(3)同時指定純協定國和議定書國用 MM3
?。?)指定美國必須同時附上 MM18
3、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填寫具體要求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指中國。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協定"成員國,這一項中可供申請人選擇的三種情況應依次選擇,即申請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種情況,若符合,應首選第一種,若不符合,再選第二種,第二種也不符合的,再選第三種。若三種都符合或符合二種,則應選在前的一種。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議定書"成員國,這三種情況中,申請人只要任選符合的一種即可。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應填上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稱的,應連同中文一起填上,并加蓋申請人印章(法人應加蓋企業或公司印章)。
?。?)申請人地址:
可按括號內要求填寫,如:中國北京市金臺路2號,郵政編碼:100260。
?。?)代理人名稱:
申請人可按實際情況填寫,如是直接申請,這一欄無需填寫。
?。?)代理人地址:
與申請人地址的填寫方法相同。
?。?)商標國內申請和注冊:
這里指在我國的商標申請和注冊,而不是國際注冊商標的申請和注冊。
如申請人是就不同類別的同一商標提出國際注冊申請,申請人應將各類別的申請日期、申請號或/和注冊日期,注冊號按類別順序逐一填寫。
?。?)優先權:
若申請人要求優先權,應注明第一次申請的日期和申請號。
?。?)商標:
此處要求申請人貼上商標圖樣,商標尺寸大小應按申請書的要求辦理。
?。?)要求顏色保護:
如果申請人要求保護顏色,應說明哪些顏色、哪部分顏色要求得到保護。
(10)商標音譯:
此處僅將商標的標準漢語拼音填上即可。
(11)收文語言選擇:
此處在所選擇語言左側方框內打上"x"標記。
?。?2)商品和服務:
這里指商品和服務的填寫,應按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務類別順序填寫,如:第一類,乙醇,工業用酒精;第五類,阿司匹林,嬰兒食品;第九類,音響,顯象管;在填寫時不得把第九類排在第五類前,把第五類排在第一類前。
?。?3)指定保護的締約方:
申請人在想要保護的國家左側的方框內打上"x"標記,如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德國,法國,意大利三國,申請人只需在這三個國家左側的方框打"x"即可。
(14)本申請交費方式:
在所選擇交費方式左側方框內打"x"標記。
(四)交納規費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書件后,登記申請日期,編定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或代理人發出《收費通知單》。
申請人或代理人應在收到《收費通知單》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交納繳納有關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款項后,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申請人或代理人逾期未交納規費,該申請視為放棄,申請日不予保留。
(五)商標異議申請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對要求延伸至我國予以保護的國際注冊商標,自其在《國際商標公告》出版次月1日起的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對其提出異議。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將異議申請直接或通過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注冊處。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外的企業或者自然人,則必須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國際注冊商標被提出異議的,被異議人可在收到異議答辯通知之日起30天內進行答辯,必須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局根據雙方陳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裁定。如果異議雙方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在收到異議裁定通知書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異議復審申請,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裁定。
(六)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的國際注冊申請后,即在國際注冊簿上進行登記注冊,并給商標注冊申請人頒發商標國際注冊證,商標國際注冊證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注冊處,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填寫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
(七)注冊后如何辦理各種變更事項
1、根據"協定"及"議定書",商標國際注冊人可在注冊后辦理如下有關事項:
?。?)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務申請領土延伸至一個或多個國家, 即后期指定
(2)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務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國家轉讓。
?。?)注銷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務
(4)放棄在有關國家的保護。
?。?)刪減商品和服務。
?。?)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等。
辦理這些事項的手續與辦理新申請基本相同,并應按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
2、外文申請書式的選擇
辦理各種后續變更事項,必須提交相應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和外文表格:
(1)后期指定用 MM4
?。?)轉讓用 MM5
?。?)刪減用 MM6
?。?)放棄用 MM7
(5)注銷用 MM8
?。?)注冊人名義、地址變更用 MM9
(7)代理人名義、地址變更用 MM10
?。?)續展用 MM11
?。?)指定代理人用 MM12
(八)注意事項
1、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如果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另外,臺灣省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還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2、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協定”締約方,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獲得注冊商標;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同屬“協定”或“議定書”締約方或純“議定書”締約方的,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注冊的商標。
3、國際注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不超過國內申請或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如果國內申請或注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可提交一份國際注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注冊申請書上。
4、符合一定條件的可聲明要求優先權。申請人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么申請人在提出國際注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不予受理的國際注冊申請
凡不符合《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六條之1、2、3 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6、國際注冊的有效期滿后,希望繼續受到保護的,應當續展注冊。
馬德里注冊
如何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2009年06月05日 來源: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一、簡要說明
申請人到國外申請注冊商標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盟。截止 2013 年 2月19 日,馬德里聯盟共有 89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他們是:
A.協定成員國 52個:阿爾巴尼亞、阿塞拜疆、保加利亞、瑞士、德國、西班牙、匈牙利、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列支敦士登、摩洛哥、前南斯拉夫馬基頓共和國、波蘭、俄羅斯聯邦、斯洛伐克、烏克蘭、南斯拉夫、斯危士蘭、不丹、亞美尼亞、波斯尼亞一黑塞哥維亞、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古巴、阿爾及利亞、法國、意大利、利比里亞、摩納哥、葡萄牙、蘇丹、圣馬力諾、烏茲別克斯坦、塞拉利昂、莫桑比克、奧地利、白俄羅斯、捷克共和國、埃及、克羅地亞、吉爾吉斯斯坦、哈薩克斯坦、拉脫維亞、摩爾多瓦共和國、蒙古、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塔吉克斯坦、越南、肯尼亞、萊索托、中國;
B .純議定書成員國 32個:安提瓜和巴布達、澳大利亞、巴林、博茨瓦納、丹麥、愛沙尼亞、歐盟、芬蘭、格魯吉亞、希臘、冰島、愛爾蘭、日本、立陶宛、馬達加斯加、挪威、阿曼、韓國、新加坡、瑞典、土耳其、土庫曼斯坦、英國、美國、烏茲別克斯坦、贊比亞、加納、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賓、哥倫比亞、新西蘭、墨西哥。
“ 比荷盧 ” 為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國聯盟的簡稱,實際是三個 “ 馬德里聯盟 ” 成員國,但申請人指定這三個國家保護時,仍按一個國家對待,并按一個國家繳納有關規費。
截至 2013 年 2月,純 “ 協定 ” 締約方為 1個,分別是:阿爾及利亞。
截至 2013年 2月,純 “ 議定書 ” 締約方為 32 個,分別是:安提瓜和巴布達、澳大利亞、巴林、博茨瓦納、丹麥、愛沙尼亞、歐盟、芬蘭、格魯吉亞、希臘、冰島、愛爾蘭、日本、立陶宛、馬達加斯加、挪威、阿曼、韓國、新加坡、瑞典、土耳其、土庫曼斯坦、英國、美國、烏茲別克斯坦、贊比亞、加納、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賓、哥倫比亞、新西蘭、墨西哥。
二、辦理途徑
通過商標局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來辦理。
三、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 “ 代理機構 ” 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 → 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 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注冊費用
四、申請書件的準備
1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 1 )填寫并加蓋公章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
( 2 )填寫并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外文國際注冊申請書;
( 3 )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 4 )如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展等后續業務,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 5 )申請人資格證明一份,如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
( 6 )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 7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2 、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具體要求
( 1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 指中國。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 “ 馬德里協定 ” 成員國,這一項中可供申請人選擇的三種情況應依次選擇,即申請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種情況,若符合,應首選第一種,若不符合,再選第二種,第二種也不符合的,再選第三種。若三種都符合或符合兩種,則應選在前的一種。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 “ 馬德里議定書 ” 成員國,這三種情況中,申請人只要任選符合的一種即可。
( 2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應填寫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稱的,應連同中文一起填寫,并加蓋申請人印章(法人應加蓋企業或公司印章)。
( 3 )申請人地址:
可按括號內要求填寫,如:中國北京市金臺路 2 號,郵政編碼: 100260 。
( 4 )代理人名稱:
申請人可按實際情況填寫;如是直接申請,這一欄無需填寫。
( 5 )代理人地址:
與申請人地址的填寫方法相同。
( 6 )商標國內申請和注冊:
這里指在我國的商標申請和注冊,而不是國際注冊商標的申請和注冊。
如申請人是就不同類別的同一商標提出國際注冊申請,申請人應將各類別的申請日期、申請號和/或注冊日期、注冊號按類別順序逐一填寫。
( 7 )優先權:
若申請人要求優先權,應注明第一次申請的日期和申請號。
( 8 )商標:
此處要求申請人粘貼商標圖樣,商標尺寸大小應按申請書的要求辦理。
( 9 )要求顏色保護:
如果申請人要求保護顏色,應說明哪些顏色、哪部分顏色要求得到保護。
( 10 )商標音譯:
此處僅將商標的標準漢語拼音填上即可。
( 11 )收文語言選擇:
此處在所選擇語言左側方框內打上 “×” 標記。
( 12 )商品和服務:
這里指商品和服務的填寫,應按《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務類別順序填寫。如:第一類,乙醇,工業用酒精;第五類,阿司匹林,嬰兒食品;第九類,音響,顯像管;在填寫時不得把第九類排在第五類前,或把第五類排在第一類前。
( 13 )指定保護的締約方:
申請人在想要保護的國家左側的方框內打上 “×” 標記,如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德國、法國、意大利三國,申請人只需在這三個國家左側的方框打 “×” 即可。
( 14 )本申請交費方式:
在所選擇交費方式左側方框內打 “×” 標記。
五、繳納規費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書件之后,登記申請日期,編定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或代理人發出《收費通知單》。
申請人或代理人應在收到《收費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繳納有關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款項后,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申請人或代理人逾期未繳納規費,該申請視為放棄,申請日不予保留。
六、《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的國際注冊申請后,即在國際注冊簿上進行登記注冊,并給商標注冊申請人頒發《商標注冊證》,《商標注冊證》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注冊處,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填寫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
七、注冊后如何辦理各種變更事項
根據 “ 馬德里協定 ” 及 “ 馬德里議定書 ” ,商標國際注冊人可在注冊后辦理以下有關事項:
1、 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務申請領土延伸至一個或多個國家,即后期指定。
2 、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務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國家轉讓。
3 、注銷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務
4 、放棄在有關國家的保護。
5、 刪減商品和服務。
6、 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等。
辦理這些事項的手續與辦理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基本相同,并應按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
八、商標異議申請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對要求延伸至我國予以保護的國際注冊商標,自其在《國際商標公告》出版次月 1 日起的 3 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對其提出異議。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將異議申請直接或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注冊處。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外的企業或者自然人,則必須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國際注冊商標被提出異議的,被異議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0 天內進行答辯。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將異議申請直接或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注冊處。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外的企業或者自然人,則必須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局根據雙方陳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裁定。如果異議雙方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通知書 15 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異議復審申請,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裁定。
九、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如果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非 “ 馬德里聯盟 ” 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可以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而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還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2 、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 “馬德里協定” 締約方,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締約方,或是同屬“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締約方,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注冊的商標。
3 、國際注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申請人地址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包括顏色完全一致;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如果國內申請或注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可提交一份國際注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注冊申請書上。
4 、符合一定條件的可聲明要求優先權。申請人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么申請人在提出國際注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 、不予受理的國際注冊申請
凡不符合《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六條之 1 、 2 、 3 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6 、國際注冊的有效期滿后,如想繼續使用的,應當續展注冊。
7 、外文國際注冊申請書下載網址為:http://www.wipo.int/madrid/en/index.html
十、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 2008 年 8 月完成,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歐盟國際注冊
歐盟商標注冊
1、歐盟國際注冊簡介:
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歐盟國家最近開始實行一種在歐盟全部25個國家適用的商標體制。位于西班牙Alicante 的歐盟商標局于1996年1月1日開始受理歐盟商標申請。歐盟商標保護期為十年,可續展,每次續展保護期為十年。歐盟商標的申請人不限于歐盟成員國的國民,其它如《巴黎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成員國的國民也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向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申請商標注冊,經核準后可以在各成員國內受到保護。
2、歐盟國際注冊的好處:
(1)、注冊商標在歐盟成員國保持整體效力:第一,申請人通過提交一份申請即可在歐盟25個成員國內得到對該商標的保護,無需再分別指定所希望得到保護的國家;第二,共同體商標在任一成員國的使用將被視為在所有成員國的使用,即使商標只在加盟國中的一個國家使用,也不會因為沒有在其他國家使用使該商標而遇到被撤銷的危險;第三,共同體商標的轉讓、變更或續展將在全部成員國范圍內發生效力。
(2)、注冊費用較低
共同體商標申請注冊所需費用比逐一國家的相關費用便宜很多,商標續展費用也較低
3、申請人提供文件:
(1)、公司申請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2份;
(2)、個人申請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4、歐共體成員國名單27個:
奧地利Austria
比利時Belgium
丹麥Denmark
芬蘭Finland
法國France
德國Germany
希臘Greece
愛爾蘭Ireland
意大利Italy
盧森堡Luxembourg
荷蘭The Netherlands
葡萄牙Portugal
西班牙Spain
瑞典Sweden
英國United Kingdom
斯洛文尼亞Slovenia
塞浦路斯Cyprus
捷克The Czech Republic
愛沙尼亞Estonia
匈牙利Hungary
拉脫維亞Latvia
立陶宛Lithuania
馬耳他Malta
波蘭Poland
斯洛伐克The Slovak Republic
羅馬尼亞Rominia
保加利亞The Republic Of Bulgaria